今天,我们将和您一起回顾一个话题——中国燃煤电厂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
自1986年广东沙角B发电厂引进第一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开始,CEMS在我国电厂的安装和应用逐渐普及起来,目前全国燃煤电厂基本全部装设了该系统。通过CEMS监测到的数据实时传送到省、市环保监管机构及电力调度部门,已经成为政府、企业掌握污染排放情况的“眼睛”。
但是受一些因素影响,不同地区环保机构对监测数据的认可、使用程度不同,并没有充分发挥好CEMS的应有作用。而污染物排放数据真实可靠不仅决定一个企业是否依法达标排放,对国家有关部门掌握污染排放情况,科学制定法规、政策、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摸清CEMS从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运营维护、到联网数据使用和误差测量等方面的情况,2014年,《中国电力减排研究2014》对全国386家燃煤电厂开展了CEMS摸底调查,涉及1038台燃煤机组。
一、调查结果
1、安装条件
在调查的386家电厂中,满足或基本满足CEMS安装条件的电厂有339家,占比达到87.8%;不满足安装条件的电厂有47家,占比为12.2%。
2、验收情况
在调查的386家电厂中,有332家电厂已完成CEMS验收,占比为86.0%,其余电厂尚未完成验收(包括正在申请或准备验收的电厂)。
3、环保检查情况
在调查的386家电厂中,环保监管机构近2年环保检查情况如下:颗粒物CEMS不合格的电厂有31家,占比为8.03%;二氧化硫CEMS不合格的电厂有22家,占比为5.7%;氮氧化物CEMS不合格的电厂有27家电厂,占比为6.99%;流量CEMS不合格的电厂有32家,占比为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