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一批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进展滞后,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近日进行联合督办。
“十二五”以来,在国家有关部委大力支持下,湖南省共安排重金属专项资金项目772个,安排治理资金83.02亿元。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到今年底全省应完成的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共632个,但目前实际完成407个,完成率仅64%,仍有65个项目未动工,160个项目在建,整体进展较慢,后续任务十分艰巨。
本次督办对象,包括株洲市石峰区政府、常宁市政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等16个重金属污染治理进展滞后的地区和单位。这16个地区和单位未动工、未完成、未验收的项目,占全省总数的46%,其中未开工项目21个,未完成项目达53个。如不加快进度,将严重影响湖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完成。
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要求,相关地区和单位必须尽快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各督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