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物,其种类相当广泛。但随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农药的普遍使用,农药在蔬菜中的残留问题逐步凸显。尤其是近几年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广大群众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现在,很多群众担心日常食用的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对身体产生伤害,甚至致病、致残。但从我区的农残检测中心和各乡镇、街道检测站所检测的数据来看,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为了更好解开广大群众的疑惑和做好蔬菜农残检测工作,现就我区蔬菜农残检测情况进行简单的观察分析。
一、蔬菜农药残留的概念和危害
农药残留是在农业生产中施用农药后一部分农药直接或间接残存于谷物、蔬菜、果品中以及土壤和水体中的现象。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一些有机氯类农药却难以降解,是残留性强的农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会直接危及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肝、肾等重要器官。由于农药残留对人类和生物危害很大,各国对农药的施用都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对食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作了规定。目前我国农药年用量为80-100万吨,居世界首位。当农药残留在人体中达到一定的数量,会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等。亚急性中毒:致癌、致畸、致基因突变,损害人体的重要脏器。慢性中毒,慢性中毒作用包括神经、生理、生化、血液、免疫和病理等方面。危及青少年、儿童成长发育,影响胎儿正常发育。导致神经系统失调,破坏人体器官生理功能,内分泌紊乱,引起妇女经血失调及面部生出各种斑痕。引发中老年人各种疾病。
二、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区现有十一个乡镇、街道,土地42万亩,人口46万,每年可生产蔬菜、瓜果33万吨。每个乡镇、街道均有蔬菜种植户、专业合作社、公司和家庭农场。目前有一个区农残检测中心和十一个农残检测站(每个乡镇、街道均有一个),所有检测设备均为速测型定性检测仪器。每年,区农残检测中心的检测任务为2000个样品,各乡镇、街道的检测任务为200个样品。
存在问题
对农药残留认识有误区。很多人认为凡的使用过农药的蔬菜,有一定量的残留农药,不能食用。为了可以食用,反反复复用水进行冲洗,有的甚至都将可食用的皮搓洗掉了,还有的将蔬菜放在水中浸泡,时间长达半小时,更有甚者,达到一小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蔬菜上残留的农药洗干净,才可食用;另外,有些人只购买菜叶有虫啃食过的蔬菜,认为这样的蔬菜是没有使用过农药的,一定是安全的。
缺乏完整的农残检测体系。目前我国并无完善的农残检测和认定体系。虽然市场上有很多检测方法,如:酶抑制法、色谱检测法等。但各方法之间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检测的精确度也相差较大,可检测的农药种类也有差别,如酶抑制法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不能检测有机氯和和拟除虫菊酯。部分检测仪器只能做定性检测而不能做定量检测等,致使质量安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另外的问题是检测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与各行政机构真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中间机构从事蔬菜农残检测的很少,而且受限于资金与技术力量的因素,普遍发展的很慢,权威性较差。
检测机构不完善。1、目前我区的检测机构是挂靠在农业部门下的,并不是独立机构,也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没有完整农残检测体系的情况下,也无法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2、从业人员也是从各农业部门抽调来,对农残检测工作相关知识并无系统性的了解和学习;3、检测设备均为速测型,只能进行定性检测,无法进行定量检测。这也造成有些品种的农药无法被检测。农药残留检测,一般都涉及较为专业的技术知识,比如对于生酶联免疫,PCR,荧光印记,DNA的提取制备等技术的了解。而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的人员整体水平偏低,工作经验较少,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也有限,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队伍的工作效率。
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管理混乱,职责不清。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属于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的联合监管之下,众多管理部门却并没有发挥出多部门的联动优势,相反最大的症结就出现在了多头监管。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部门的检测标准存在“内外有别”的尴尬标准,这主要体现在出口蔬菜品要求高,内销则要求低。
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在以经济指标为主要考核目标的情况下,有些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低。首先,农残检测是一个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工作;其次这项工作还需要资金和人员投入,尤其是做更为精确的定量检测,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有的甚至挤占检测经费。
农民的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偏低。我国蔬菜生产多较为分散,从事个体农业的农民在病虫防治,科学用药的方面又不能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监控。一些农民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能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这样势必造成菜田生态系统失衡,病虫抗药性增强和产品农药高残留污染的恶性循环。
无执法队伍,不能对违法使用和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不能形威慑。我国目前还缺少专门的有关农药残留管理的专业队伍,还未建立一套合理的农药残留管理标准体系,由于人员不足,残留监控体系不够健全,进而导致无人执法,致使无法对违法使用和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他们仍我行我素,不按规定乱施药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三、建议
加强宣传,解除群众对农药残留的误解。农药残留客观上是存在的,但并不是不可解决的。首先,现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均为低毒必、可降解农药,且各种农药均有安全间隔期(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放牧、收获(采收)、使用、消耗作物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间隔时间)。在安全间隔期之后采摘、上市的蔬菜,已达到安全食用的标准,其对人体的伤害微乎其微;其次,在购买选择上,尽量选择有“三品”认证的蔬菜,这些蔬菜已经经过相关的部门检测认定,其在农药的选择和使用和采摘、上市上均有严格的标准;再次,在购买蔬菜之后可用如下方法去除农药残留:①浸泡。这也是很多人使用的方法。那么浸泡多长时间为宜呢?一般来说,浸泡10分钟即可,在浸泡之后再用水冲洗更好;②去皮。可去皮的蔬菜可采用此方法;③适当延长高温蒸煮的时间。现在所使用的农药在高温条件下会加速降解。因此,适当延长蒸煮时间会将大部分的残留农药降解至无毒害作用的物质,从而达到安全食用的标准。
健全农残检测体系,加强检测机构建设。首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监测体系的规划;其次设立独立的检测机构并配备专业、专职的检测人员,或允许设立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检测。以蔬菜基地农药残留监测为重点,积极开展蔬菜市场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再次配备更高标准的检测设备和相关条件。只有在完整体系的支撑下,将专业、专职的人员和高标准的设备结合起来,农残检测工作才能系统有序、有效得开展。针对我国目前农药残留监测体系不健全,对残留量超标问题管理力度不够的实际情况,应抓紧研究制定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监测体系的规划,尽快建立健全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同时,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扩大对外开放,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服务。要以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农药残留监测为重点,积极开展蔬菜市场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增强蔬菜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品牌意识,提高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声誉,营造全社会都重视农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氛围,促进蔬菜质量和安全性的提高。目前,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武汉、济南、苏州等都已成立了蔬菜农药检测中心,开始对批发市场上的蔬菜进行残留量检测,以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
加强培训,提高菜农素质。一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对农民的培训。法国农业部和地方政府设有植物保护机构,其任务是宣传教育,传授植保技术,长期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法制观念及植保科技素质。也可以借鉴瑞士的经验。瑞士1990年就建立了植保员培训制度,只有接受过3天授课,并通过专业考试,合格者才颁发植保员证书。植保员证书有效期5年,到期重新考核。不持有植保员证书的农民,不允许购买农药和植保机械。我国应加强对菜农的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宣传、指导和督促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标准,坚决杜绝在瓜、果、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
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供应链,包括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多个环节。外部性、各环节之间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可追溯造成的市场失灵是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生产经营者要从产品播种开始,对播种信息、施肥信息、打药信息、灌溉信息、采收信息、农残检测信息、销售信息等生产过程信息进行全程记录,这也就是给每一份蔬菜做了一个完整的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贯穿农产品的全链条,可有效破解各环节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起各环节的质量信息互通机制和质量安全责任潜在惩罚机制。因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有利于实现质量问题农产品召回、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追责,进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提高产业化标准化水平要实现农产品整个生产过程每个环节的监管,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控制是最难的环节。我区应该加强培育产业化组织,提高农产品食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联结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规范化管理,为质量追溯培育载体。若源头环节无法提供农产品生产准确及时的信息,则会很大程度影响后续环节信息的可信度,因此,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的源头管理,将松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