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湖南能源监管办在湖南省电力系统第二次厂网联席会上,正式发布了《湖南省2014年水电成本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湖南能源监管办连续第二年发布水电成本年度监管报告。
《报告》公布了自2009年以来湖南省主要水电企业经营和成本方面的基本情况,从八个方面分析阐述了水电企业6年来在经营和成本方面呈现出的基本特征和变化趋势,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要求。报告内容丰富,数据翔实,信息量大,分析深刻,引起业内普遍关注,获得广泛好评。
《报告》显示,近年来水电企业整体经营形势好转,发电量与电价总体逐年上升,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势头,盈利能力持续增强。2014年营业收入达77.81亿元,为6年来最高,六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9.67亿元。其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近年来水情况较好的,水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较高;二是近年水电电价持续上调;三是小水电增值税率下调。
《报告》显示,各水电企业有盈有亏,苦乐不均,单位发电成本差异较大。2014年,水电企业平均单位发电成本217.16元/千千瓦时,而最高的企业达496.87元/千千瓦时,为平均值的2.3倍。
受经营情况好转影响,近2年全省水电企业总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2014年资产负债率77.23%,较2013年下降1.67个百分点。折旧费、财务费用、人员支出三大费用占水电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不断增加,2014年达79.3%。
《报告》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反映了湖南水电企业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水电企业债务包袱重,还本付息压力大;5万千瓦以上装机水电企业的增值税执行17%的增值税税负较重;经营情况受气候和来水丰枯影响较大;极端天气频发,灾害风险较大;部分电厂成本核算和控制能力较差、会计核算不规范、报表信息报送质量整体不高,不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