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黄委水资源保护单位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对黄河内蒙古段入河排污情况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大部分入河排污单位应急预案完备,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入河排污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情况。
为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行为,严控入河排污总量,检查组此次重点深入5家污水处理厂、2家发电厂、3家净水厂及河道管理单位,认真查阅企业入河排污基本情况、入河排污日常监测报表、环评批复落实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设施设备建设等资料,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关于取用水情况、产污环节、废污水处理及入河排污的情况汇报,并对企业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
检查发现黄河内蒙古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污水处理厂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未做到处理后污水全部回用,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向黄河排污;个别电厂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未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做好废污水减排措施,已登记企业未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并按时报送水质监测资料;二道沙河、昆都仑河等部分河段存在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现象。
检查组要求有关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办理入河排污许可手续,严格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不断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及应急设施设备建设,按时报送水质监测资料,确保外排废污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流域机构与地方环境保护、水利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有效配合、协同努力,大大提高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执法水平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