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为抓住国内外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爆发的良好机遇,充分发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和江苏省的优势资源。
在新一轮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拟与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投资”)、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投资”)共同投资设立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并由该公司投资建设“中航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要从事科技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
合资公司拟定经营范围: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禁止经营的除外)。(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作为主体,负责中航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建设及实施,负责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的生产,并推动全产业链的配套集聚。中航锂电池项目规划用地1000 亩,计划总投资125 亿元,建成后形成120 亿瓦时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年生产能力,项目分三期建设。前期合资公司将主要实施一期项目建设,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二、三期建设。
中航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一期)总投资31.91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91亿元,铺底流动资金2 亿元。投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投资范围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和配套公用站房的土建及公用投资、新增工艺设备和公用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厂区公用工程及道路绿化土方等工程费用,土地费用,工程建设所需的其他费用。项目建设周期14 个月。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为445,000 万元,利润总额27,244 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7.3 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