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已至,但煤炭市场仍未走出寒冬。一季度,山西国税系统重点监控的618家煤炭企业中389家亏损,亏损面达62.9%。
近日,山西省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山西省第二产业税收同比下降18.9%,减收55.47亿元,税收比重也由去年同期的69.81%下降至今年的62.67%。第二产业税收主要减收在煤炭行业上。今年1月至4月,山西省煤炭生产行业增值税入库110.8亿元,同比下降26.3%,减收39.6亿元。
税收减收的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下跌。前4个月,山西全省吨煤综合售价390元,同比下降21.6%;煤炭行业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592亿元,同比下降17.9%,因价格下跌影响增值税减收约30亿元。
面对持续的严峻形势,山西省近期出台政策,规定去年实施的“煤炭20条”中截止的措施今年继续实施,其中包括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以及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两项措施。
“煤炭20条”中有两项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实施到位,涉及煤炭企业融资与稳定扩大市场两方面:及时为煤企办理续贷手续、多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与用户签订中长期购销协议、提高煤炭质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此外,7条在2013年已经确定为中长期措施,今年将继续加快研究推进。
除了对“煤炭20条”的继承,山西近期又出台补充完善措施,其中“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最值得关注。
据此规定,山西将加大煤炭清费立税工作力度,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一律进行清理,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未经省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一律取缔。
据测算,单取缔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就可为企业减负50亿元。取缔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就可为企业减负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