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监总局早在2010年就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节约能源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而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等同于“包费制”。因此,供热计量改革也是落实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采用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高供热效率,而且会直接降低供热能耗,是落实节能减排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监总局早在2010年就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节约能源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而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等同于“包费制”。因此,供热计量改革也是落实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采用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高供热效率,而且会直接降低供热能耗,是落实节能减排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