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出台以来,三地环保工作如何协同备受关注。对此,记者近日采访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京津冀三地在环保协作机制和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
天津市环保局介绍,目前京津冀已经建立起“区域环保协作机制”,三地政府间签署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框架协议,三地环保部门也联合出台了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并签署《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
此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山东等六省市环保部门,还成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建立区域机动车排放监管协调机制。
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多项统计数据显示,京津冀协同环保以来,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天津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2014年下降18.6%,PM2.5浓度同比下降16.5%。
天津市环保局提出,尽管京津冀区域协同环保初显成效,但仍有多方面工作需要国家统筹。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面,协同工作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需深化拓展,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宜统一开展区域煤炭管理,加强区域清洁能源供应保障,统一区域新车和油品标准,组织开展环渤海区域船舶污染联防联控。
水环境保护方面,受制于水资源短缺和入境水质差,天津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宜统筹考虑并合理调配海河流域水资源,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增加河流生态水量。
此外,京津冀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具有很多共性问题,加强环保科研合作,加快优势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势在必行。国家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域环保科研工作,尽量组织京津冀共同参与研究区域共性环境问题,减少针对单一城市设立研究项目的数量,避免各地重复开展工作造成人力和经费的浪费,共享环境科研成果应用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