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保厅近日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县(除三沙市外)、洋浦经济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75%,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8%,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保持在90%以上。
通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75%,低于80%的考核要求。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统计显示,五指山、琼海、保亭、琼中、东方、陵水、乐东、三亚、白沙和屯昌10个市县高于80%的考核要求。海口、澄迈、文昌、万宁、昌江、洋浦、临高、儋州和定安9个市县(区)低于80%的考核要求。
在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方面,今年上半年,海南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8%,满足95%的考核要求。监督性监测公布率统计显示,海口、三亚、临高、琼海、万宁等16个市县高于95%的考核要求,全省19个市县(区)中,仅海口、临高、文昌、昌江、陵水等5个市县按要求公开了去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报。
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保持在90%以上,满足75%的考核要求。
同时,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将继续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管及巡查,加强对所报调度信息的审核,确保调度信息与实际监测及公布情况一致,确保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