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简称“中机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的通知》,该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进行了调整,在纯电动车方面,将储能装置为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的技术阶段,由原来的起步期调整为成熟期,将超级电容器的技术阶段由原来的起步期调整为成熟期。
在混合动力乘用车方面,将储能装置是超级电容器的技术阶段由原来的发展期调整为成熟期。在混合动力商用车方面,将储能装置是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的技术阶段,由原来的发展期调整为成熟期,将超级电容器的技术阶段由原来的发展期调整为成熟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比2009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表》,“铅酸蓄电池和液压/气压储能装置”和“二甲醚汽车”未出现在新《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表》里。
通知还明确,根据调整的技术划分阶段,企业若需要对已《公告》产品示范运行区域进行调整的,应通过《公告》申报系统进行变更申报。
调整前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