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浙江省经信委了解到,该省下发《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升级改造计划,到2017年底,所有地方燃煤热电实现烟气达到国家天然气机组的排放限值要求;全部淘汰低效老旧的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机组,清洁高效的背压机组比重超过50%;全面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监控和实时在线监测。
全面采用DCS控制系统
浙江省经信委电力处处长金国生对记者表示,地方燃煤热电行业承担着集中供热和发电等任务,是保障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但也是浙江省煤炭消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之一。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141家地方燃煤热电厂,年耗原煤约2560万吨,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约占全省的26.1%和16.5%。该《行动计划》提出了工作目标,即是通过实施清洁化、高效化和信息化等综合改造升级,到2017年底,所有地方燃煤热电实现烟气达到国家天然气机组的排放限值要求;全部淘汰低效老旧的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机组,清洁高效的背压机组比重超过50%;全面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监控和实时在线监测。
“通过地方燃煤热电的综合改造升级,初步测算,可削减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烟气污染物一半以上,同时还将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费量,从而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使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金国生说。
据了解,本行动计划所指地方热电行业的范围是市级和县级调度的燃煤热电厂,包括各种比例掺烧污泥的燃煤热电厂。
综合改造升级的工作目标有:
清洁化目标。到2017年底,所有地方热电厂实现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以下简称烟气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
对于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的掺烧污泥的燃煤热电厂,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也须按期达到烟气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地方自备燃煤热电机组须按期完成天然气改造,或通过改造达到烟气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否则必须淘汰关停。
高效化目标。到2017年底,地方热电厂淘汰全部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机组,高温高压及以上背压机组比重超过50%。
信息化目标。到2017年底,地方热电厂全面采用DCS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集中监控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
据了解,为适度调整地方热电发电上网价格和供热价格,合理疏导综合改造升级成本。浙江省将在实现烟气超低排放的地方热电,在执行国家现有各项环保电价的基础上,可享受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偿,补偿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分钱,其中达到烟气排放浓度限值规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价补偿标准分别为0.4分钱、0.4分钱、0.2分钱。2018年起,未按限期要求完成改造的地方热电,其上网电价每年下调每千瓦时2分钱,直至与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相同。实现烟气超低排放的地方热电,供热价格可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协商确定。
全面推行烟气超低排放。浙江省现有地方热电厂必须按要求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机组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地方热电烟气超低排放要合理选择技术路径,兼顾技术可靠性和经济性,在确保实现超低排放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烟气治理设施,降低后续烟气污染物处理的投资和运行成本。列入省级“十三五”关停计划的机组,可暂不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但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