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焚烧厂受政府民间严密监控
尽管英国政府一直强调要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并不断提高回收利用率,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垃圾填埋和焚烧仍是英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1870年,世界上第一台垃圾焚烧炉在英国投入运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垃圾中的可燃物和易燃物成分迅速上升,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推广。不过,从八九十年代开始,垃圾焚烧产生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民间的反对呼声也越来越高,因此这种处理方法逐渐受到限制。
但因地域狭小垃圾填埋难以持续,提高回收利用率又有待技术发展,垃圾焚烧这种处理方式在短期内仍很难完全被替代。
英国对垃圾焚烧厂的态度是标准严格、监控严密、谨慎新建,其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欧盟的相关规定也使得有关垃圾焚烧的所有行为都在严格框架内进行。而垃圾焚烧企业在来自政府和民间的持续压力下,也只能通过提高技术来达到相应标准,并且通过公开透明的处理方式赢得周边地区民众信任。
随着焚烧技术的不断改进,英国垃圾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物质已经变得更加可控,目前英国普遍采用的焚烧炉会将烟气温度控制在850摄氏度以上,能够尽量抑制二恶英的产生并保证已合成的二恶英充分分解。
德国:大量焚烧基于严格分类
在德国,生活垃圾分类已经深入人心。一些住宅的垃圾桶专门放在上了锁的垃圾房内,垃圾桶配上黑、绿、黄三种颜色的盖子,分别用来收集一般垃圾、纸张垃圾以及塑料。然而,简单的三种分类往往难以解决日常生活中所有的分类问题,环卫部门于是专门在垃圾房的回收处贴上图片并且还在纸板上粘上样片,指导居民正确处置垃圾。
如果不按照正确方式认真进行垃圾分类,很可能会被环卫工人拒收,从而连累整个住宅区,情况严重时甚至可能面临处罚,因此在德国生活的人几乎都养成了垃圾分类的习惯。
事实上,对德国的很多城市来说垃圾处理一直都是个难题,而德国人很早就开始了对垃圾焚烧的探索。以德国的港口城市汉堡为例,1890年之前汉堡的生活垃圾都被用作肥料运送到居民区附近的农田里。然而,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不环保,而且不卫生。1892年,仅仅一场霍乱就夺走了8000人的生命,这促使汉堡当局下决心于1896年建造了首座垃圾焚烧炉。
如今,德国人对生活垃圾遵循的是尽量减少总量和加以回收利用的原则。据2011年的数据显示,当年德国城市固体垃圾中回收利用比例为65%,焚烧处理比例为35%。当其他国家还在讨论焚烧和填埋两种处理方式孰优孰劣之时,德国已经从2005年6月1日开始禁止填埋未经处理过的垃圾。
德国法律针对居民区和工业区等地的焚烧厂排放标准不一样,只要排放达标,选址并无限制。从现实情况来看也的确如此。汉堡市的4座焚烧厂均未远离市区。其中MVR厂甚至表示,当初的选址初衷就是想尽量在垃圾产生之地处理垃圾。
法国:“两大法宝”助推垃圾焚烧
城市化带来的生活垃圾越来越让全世界的管理者头疼。如何减轻污染、变废为宝,法国自有“两大法宝”,这就是垃圾回收和低污染处理。
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署专家科特龙说,目前垃圾分类已成为法国人的日常习惯,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每家超市都有电池回收处。
不过,科特龙也直言不讳地说,目前法国的垃圾回收率大约仅为30%,而且各领域差距较大,如汽车回收率已超过80%,包装物回收率也高达75%,但某些领域则明显不足。法国新环境法提出的目标是,力争在2015年将整体回收率提高到45%。
科特龙说,根据环境与能源管理署公布的一份报告,法国生活垃圾的回收量呈上升趋势,但仍有提高的空间。为此,一些地方利用经济杠杆鼓励公众少扔垃圾,比如根据垃圾数量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多扔垃圾多付费等。另外,法国政府还提倡良好的消费习惯,控制资源浪费,并通过政府干预推动垃圾回收新技术的开发。
对于不可回收的垃圾,法国则采取低污染处理。如位于巴黎郊区伊夫里的垃圾焚烧中心,每年可处理73万吨垃圾,但它的过人之处还不仅在于它的规模,更在于它降低污染的能力和变废为宝的“本领”。为减少污染,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需经层层净化才能排放到空气中,而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则不仅可为附近家庭供暖,而且可转换成电力,在保证焚烧中心用电“自给自足”的前提下,还可将多余电力卖给法国电力公司。至于焚烧后的废铁和炉渣,它们也会被运到回收中心“废物利用”。
位于巴黎西南的依赛纳垃圾处理中心是欧洲最大的地下垃圾处理厂。它的污染指标,包括废气、废水、噪音等均大大低于欧盟标准。如废气中的粉尘处理率达到99%,二恶英的排放几乎为零,排入塞纳河的废水也完全符合各项排污标准。此外,由于所有设备都深藏地下,公众在地上几乎听不到任何噪音。
日本:垃圾焚烧环保实用不扰民
在日本,垃圾通过焚烧处理已是普遍做法,垃圾处理厂不仅通过焚烧可燃垃圾实现垃圾减量,还可同时发电并利用余热提供暖气和温水泳池等。而焚烧后的灰烬经过无害化处理则可用于填埋造地等,不会污染环境。
八成垃圾焚烧处理
根据日本环境省数据,2012财年,日本普通垃圾总量为4522万吨,其中直接焚烧的占垃圾总处理量的79.8%,填埋的仅占1.3%。截至2012财年末,日本共拥有1188处垃圾焚烧厂,每天处理垃圾能力达到约18.41万吨,其中有314处拥有发电设备,约占三成,总发电能力为1748兆瓦。此外,有780处垃圾焚烧厂拥有余热利用设施,可提供工厂内所需的暖气、热水,还可向设施外的温水泳池等提供温水和热能等。
用于填埋垃圾灰烬的“最终处分场”分布于山区、海边以及河湖边等处。东京的“最终处分场”位于东京湾内繁华的台场附近,附近包括中央防波堤在内的很多设施都建在以前的填埋场上。灰烬填埋为东京增加了不少面积。如今,新的填埋场上草木繁盛,远望如同一个大公园。
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的前提是对垃圾进行分类。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回收垃圾的分类标准日益细致,开始分为旧书报类、塑料类、废电池、荧光管等。在收集阶段除了要求市民分类外,在清扫工厂内还会进一步进行细分类。
焚烧厂既“净”又“静”
这些工厂不会给周围居民带来噪音污染,而且由于设置了除尘、除臭和有害气体过滤装置,到处都非常干净,既看不到烟筒冒出的黑烟,也看不到纷飞的苍蝇,完全不会与垃圾联系到一起。同时,由于实现了自动化管理,所以偌大的工厂内很少看到人影。这些垃圾焚烧厂还经常会向市民开放,让市民了解工厂的工作情况,培养垃圾分类意识。
以大阪市环境局下属大正工厂为例,该厂建于1980年,虽然建筑稍显陈旧,但是整个厂区干净整洁。一车车的可燃垃圾运到厂区后,被投入垃圾竖井。巨大的垃圾竖井深达40米,容量8000立方米,可以装入约2400吨垃圾,工作人员在顶端的玻璃幕墙后遥控吊车,一次就能抓起3吨的垃圾送入焚烧炉。
虽然有如此之多的垃圾,但是厂区内并无异味,这是由于垃圾产生的异味被抽风机抽走后,用空气预热器加热到约150至200摄氏度,再送入焚烧炉,由于炉内的高温,有异味的气体均已被分解。
为避免焚烧时产生二恶英,焚烧炉利用850摄氏度至950摄氏度的高温使垃圾实现完全燃烧。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屏幕,可以实时观看焚烧炉内的情形。
垃圾焚烧过程中的粉尘都被电气集尘器吸附,排气通过洗涤装置洗净,其中的二恶英利用活性炭吸附,再经过过滤式集尘装置处理等,符合安全标准后才从烟筒排放。可燃垃圾焚烧后最终形成的灰烬只有原来体积的5%左右,而收集的含有二恶英等的粉尘,则利用药物经过无害化处理,与灰烬一起运到大阪湾进行填埋。
垃圾处理厂之所以如此干净整洁,是由于日本对于垃圾焚烧制定了极为严格的标准,且有诸多法律保障,如《废弃物处理法》、《大气污染防止法》、《恶臭防止法》、《噪音限制法》以及《二恶英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正因为有如此严格的规定,所以即使在东京这样的大城市,其核心的23个区中的多数区都有一两处垃圾焚烧厂,高大的烟筒就位于繁华的市中心,与居民区相安无事。垃圾处理厂还会实时在门口的电子屏上公布排放的污染物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