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日前在中华环保联合会绿色金融论坛上提出,更多依靠市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需在理念、法治、标准、监管、政策、配套措施等六个方面作出努力。
“客观地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在国际上处于较领先地位。近年来,绿色信贷、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都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张承惠说。数据显示,我国支持绿色信贷的项目从2007年的2700个,增加到2013年的1.4万个;绿色信贷的贷款余额也从2007年的3400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6万亿元。截至去年6月底,绿色保险的投保企业已经累计投保了2.4万家次,提供了50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此外,约有700家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融资额近1万亿元人民币。
张承惠认为,尽管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但现有金融体系的总量供给和服务质量仍跟不上绿色发展的需求,应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而绿色发展理念也需要融入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中。张承惠说,一些地区,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没有树立起来,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等情况仍存在,“没有良好的执法环境,一些违法违规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就得不到惩罚,对于金融机构,影响一定是负面的”。
“目前,我们对绿色金融的概念和定义还不够清晰。”在标准方面,张承惠建议,绿色金融、绿色GDP的定义要进行规范,国民经济的核算指标体系需要进行调整。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很必要,这些政策不仅包括直接的税收减免,还包括间接的支持,如为绿色企业开辟上市的绿色通道,为他们上市融资、发债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投资人购买绿色产品等。她提出,需要有公信力、专业化机构评估,为金融机构做配套工作。此外,还需建立绿色资产的流转平台和咨询服务平台,满足金融机构的流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