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水利部下发《关于认定首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的通知》(水农[2015]346号),确定我市肥城市、岱岳区2个县(市、区)为首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
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创建工作自2014年启动,旨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国高效节水灌溉工作向“设施先进、管理科学、服务到位、运行良好”目标发展。其认定过程由各地自主申报、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初审、第三方评估、复审委员会复核和网上公示等程序。
经认定的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需满足,一是制定了完善的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规划,并已落实工作措施推进规划实施;二是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且资金整合能力、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和部门协同能力强;三是工程设施先进、灌溉制度科学,喷灌、微灌和管道输水灌溉面积占灌溉面积的一半以上;四是实行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实施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了水权交易流转制度;五是建立了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工程产权清晰、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经费落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健全、服务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