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胡润青,在2015年第8期《建设科技》杂志上撰文指出,欧盟各国均已实施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从项目层面,新能源城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均具有较好的经济性,无需再补贴。对城市的支持主要是提供资金和专家团队,加强地方政府的能源管理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培育相关协会或企业实体开展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资金主要支持城市能源团队的工资和规划研究工作。
而我国还没有出台针对新能源城市的激励政策,对新能源城市缺乏总体支持和引导。许多城市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的契机,也完成了发展规划的编制,但由于能力不足,规划实施受到制约。新能源城镇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规划能力、计划实施能力、咨询服务服务、信息监测能力等,可考虑通过联盟、协会或企业合作的方面加以推进。
作者指出,目前我国新能源城市建设的工作思路是,着重推动各种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中的规模化应用,重点关注的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中的生产和消费。
作者表示,结合国家正在推动的新型城镇化工作、以及习主席提出的能源革命思路,新能源城市的工作思路应拓展至:
1)新能源生产:城市中可再生能源规模化的生产;2)能源消费理念和体系:做好城市规划,统筹协调与建筑、交通、工业领域等的规划和建设,建立和完善本地消纳体系,倡导新型能源消费理念,为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提供更好的条件;3)能源技术革新:支持新型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试点示范工作,包括智能微电网、区域能源站、低能耗和净零能源建筑等;4)宣传教育: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行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