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近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长时间试生产但不进行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成为清理整顿的重点。
太原市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在建和已建成的建设项目,以及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长期试生产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
依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属于国家审批权限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将由省政府函商环境保护部处理;对属于省审批权限的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组织处理;对属于市、县审批的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处理;对达不到审批条件或国家产业政策列入淘汰、不符合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法律法规关停取缔;对省政府上报国家备案认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按照国家备案、认定后的规定办理,其中属于省、市审批权限的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处理。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吉生告诉记者,此次清理整顿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太原市政府明确要求,对多年来形成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不留死角,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组织企业主动上报,针对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针对每一个项目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经督察仍然存在未批先建、久试不验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此次清理整顿从即日起展开,至2016年年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