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第一年。在四川省成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以着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手段,坚决有力地对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成都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环境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但成都市仍将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市环保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思考,主动谋划,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环境执法创新发展。尤其是结合成都市环境执法任务重、风险大、人员不足的现实状况,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取得了积极成效。
开展环境守法教育
共培训企业3000余家,涉及企业人员6000余人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以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主导,加大了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坚持把加强环境监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在环境监管新道路和创新工作方法上开展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按照统一组织、分片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上门宣讲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进行新《环境保护法》宣讲与培训,共培训企业3000余家,涉及企业人员6000余人。
同时,成都市开展了领导组织学、部门系统讲、传媒开展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增强了广大群众、政府部门及企业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打好行政处罚“组合拳”
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20余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7起
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通过打好行政处罚“组合拳”为环境监察执法保驾护航,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其4个配套办法,严惩环境违法企业,对环境违法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截至目前,成都市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20余起,处罚金额1317万余元。按日连续处罚金额近两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7起,实施限制、停产案件两起。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情形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共移送行政拘留6起。
为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成都市环保局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摸清情况、分类处理,积极开展环保大检查,并将检查的排污单位、信息和监察情况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录入移动执法系统。
今年以来,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紧紧抓住“十二五”总量减排中心工作主线,着力提高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环境监管水平,深化了“执法促减排”工作的落实。
同时,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每月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检查,认真检查企业的运行维护记录,督促其落实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定期校准等要求。
在此基础上,成都市环保局还强化日常监管,确定专人负责现场端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每月的例行性现场监督检查和重点检查,并收集各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在线监控平台,及时发现自动监控设施数据缺失、异常等情况并按规定对数据进行修约,并及时上传相关凭证,确保传输有效率达到国家要求。
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
2015年,为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成都市环保局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有效解决环境保护中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
同时,为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成都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环保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环保与公安、检察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成都市还建立了市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