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防止因医疗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近来,嘉祥县卫生计生局召开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据了解,在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以前,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一般采取自行焚烧的处置方式。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处理不当会给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带来潜在危险。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涵盖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门诊部、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在8月底前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废物存放点,明确专人负责,并分别与集中处理单位签订集中处置合同。9月份开始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达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全覆盖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