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年中,我国对重金属行业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共淘汰4000多家涉重金属超排企业,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然而,如此严厉的惩戒手段并未让超排企业们退缩。据2014年的监测结果显示,重点监控的重金属企业排放达标率仅为77.2%,情况不容乐观。
众有周知,重金属超排极有可能引发恶劣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而威胁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实上,从2005年到2013年的八年间,仅被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已有18起。据不完全统计,其中4起引起了人员中毒,9起影响到上百万人的饮水,而这些事故中绝大多数为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超排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点关注的对象,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也相当巨大。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介绍,自2010年以来,中央投入重污染治理资金172亿元,支持各地进行综合治理,推进历史遗留的铬渣的整治工作。到2013年底,全国15省堆存了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铬渣已经全部处置完毕。
此外,在对重金属行业的考核、执法监管、法规标准方面,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陈吉宁提到,2011年以来,以专项行动为重点,排查了大量重金属采选及冶炼、电镀、皮革等企业,查处违法企业2079家;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也有所下降。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我国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并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核发工作。
“当然,在解决重金属超排问题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陈吉宁指出,一是部分省份重金属污染排放量增幅过快;二是规划中现在设定的这些重点项目进展比较滞后,规划还剩一年时间,全国还有30%的重点项目尚未完成,且主要涉及到投资比较大、工程量大、实施周期长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不到位;四是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技术支撑不足。
得益于巨大的资金投入和严厉的整治手段,重金属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日渐完善,重金属超排的犯罪成本也在与日俱增。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将构成污染环境罪。”从中不难看出,我国在解决重金属超排问题上有着坚定的信念以及割腕断臂的决心,任何敢以身试法、顶风作案的人和企业都将受到法律的严酷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