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安监局依据省安监局文件精神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作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作业场所、企业要依法开展安全评价。各区县(市)主管部门、职能职责部门要依法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对涉氨制冷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特别是澧县八百里洞庭冷冻有限公司、澧县康利华食品公司、澧县华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津市市爱群冷库、安乡雪峰食品保鲜有限责任公司对设备设施老化、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必须要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对指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采取异地搬迁或提请政府予以关停。切实加强对拟搬迁企业监管。这类企业不愿再进行安全投入,容易成为安全监管的死角,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务必引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汉寿县需加强对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城区加强对常德市格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搬迁前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液氨安全事故。加强跟踪监管。各区县(市)针对半停产的涉氨制冷企业人员少、管理松懈的实际情况,采取随时跟踪监管的工作方式,加强对已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西洞庭管理区要对湖南永昌汇一有限公司、澧县要对澧县雪龙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不定时检查,重点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开工前的安全督导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