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四川省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对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询问。雅安市政府及所属的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询问和追问。
雅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5月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17家市级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实施工业退城入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燃煤锅炉准入制度。
已初步构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
空气质量的好坏,人民群众随时都有直观的感受。雅安当前的空气质量如何,主要污染物是哪些,采取了哪些治理措施……这些问题不仅市民关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十分关注。
“在‘十二五’期间,雅安市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等上,采取了什么行之有效的措施,效果如何?”“市政府有什么措施保障既有效快速发展工业经济,同时又保障良好的空气质量?”在短短的两个多小时里,共有8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不同角度,有针对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提问。
提问者和应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你问我答的过程中,直指问题、直面交流,全面展示了雅安在大气污染防治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将如何保障雅安拥有良好的空气质量。
副市长王冬林在代表市政府应询时表示,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5月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17家市级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工作机构,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人管、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同时,制定出台《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强化县(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细化市级部门职责分工,初步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居成都经济圈城市群首位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雅安市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今年一季度,全市监测天数90天,达一级天数6天、二级天数67天、超过二级天数17天;二季度,全市监测天数91天,达一级天数41天、二级天数50天。根据省环保厅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全省21个市(州)空气环境质量统一排序结果显示,雅安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稳居成都经济圈城市群首位。
此外,自今年1月1日实施新《环保法》以来,雅安市积极开展新法的学习,市政府将新《环保法》纳入了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同时,认真落实政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确保执法水平适应新《环保法》的要求。
下一步,市政府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和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实施工业退城入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燃煤锅炉准入制度。
王冬林说,为了让广大市民知晓并积极参与到空气的保护和监督行动中,市政府将及时公开环境信息,适时公布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环境保护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跟踪问效
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一种形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是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民生、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维护民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积极回应,更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的督促与激励,对于进一步提高社会环保意识,动员全市力量共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场询问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整理此次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意见,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还将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反复监督、持续监督,杜绝专题询问不痛不痒、办理过程“文来文往”、事后我行我素现象的发生,对有关问题将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真正做到为民履职、为民尽责。记者 康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巨木全委员问:
1、市环保局对重污染企业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2、如何加大环境监管和推进空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3、有些企业是否存在恶意排污或者夜间偷排偷放的情况,如何进行监管,执法力度怎样?
市环保局答:
市环保局分别对大气环境质量有直接影响的以下几个行业进行分类治理。
首先,对水泥行业企业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对熟料烧制和成品磨制粉尘排放实施布袋除尘安装;对尾气排放实施脱氮脱硝设备安装。目前,天全县的3家水泥厂和汉源县的1家水泥厂均安装到位。
其次,对铁合金等使用矿热炉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烟道粉尘治理采取布袋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收尘,对出铁口无组织排放烟尘加装出铁口烟罩收尘器。目前,全市符合产业政策保留的矿热炉均加装上述装置。
再次,对制酸和有酸雾排放的企业采取加装碱液循环综合器,处理酸雾排放。
在加大环境监管和推进空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上:一是有针对性地不定期暗访,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014年全市共检查涉气企业126家(次),立案查处涉气违法排污企业 11 家;2015年上半年,共查处涉气违法排污企业 19 家,罚款 124 余万元。二是依托互联网数据传输,在涉气重点企业加装监控摄像器材,并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建设重点企业远程在线监控网络,对企业实施 24 小时实施监控。目前,县(区)重点企业终端基本完成建设,非重点企业正在推进,环保部门监控平台建设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各级数据平台和企业监控终端联网工作。三是环保部门在各级工业园区所在乡镇聘请环境监督员,适时举报和反馈所在辖区企业违法排污情况。
在推进空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完善监控点位建设,雅安市现有4个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分别是上坝路监测点、川农大校区监测点、建安厂监测点、大兴526台(清洁对照点),采用自动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和分析。二是增加监测内容,市环保局于今年对原有仪器进行升级换代,在原有监测三参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基础上,升级为六参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并与国家联网,成为国家城市站,从2015年1月起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传输实时数据。同时,各县区也正在开展空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目前,雅安市还存在个别企业恶意排污或者夜间偷排偷放违法排污。一是不执行《环保法》法定的“三同时”规定,涉嫌违法恶意排污受到查处的;二是个别载能企业不正常使用收尘设施造成局部环境质量下降受到查处的。
对违法排污行为,环保部门采取了以下办法予以监管:1、利用已经安装和使用的远程在线监控设施24小时实施监控,发现问题,监管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责令企业终止违法排污行为;2、保证12369环保投诉热线畅通,接受企业违法排污举报并及时查处;3、不定期开展专项暗访行动,打击涉气违法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