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并点评,国务院领导汪洋带队应询,环保部陈吉宁、财政部楼继伟、科技部万钢等九个部门主要领导答问。联组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
此次会议中,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国务院如何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如何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如何保障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如何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如何切实有效的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及相关的地下水污染、如何应对重金属污染造成的饮水安全问题、如何阻止湿地的进一步退化以及增值税政策出台的相关考虑等方面问题进行发问。与会的九部门主要领导对以上问题作出回答。
汪洋表示,水污染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不仅需要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还需要科技的突破,以及投入和法律的强大支撑。对于水污染治理,国务院下一步将源头、治理、改革、保障、落实一起抓。陈吉宁认为,预防是环保的第一要务,但落实预防工作存在结构调整难以深入、规划环评落地比较难、项目环评不到位、配套政策不完备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的环境准入、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落实地方政府项目审批的责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体系建设等几个方面加以推进。苗圩指出,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缺少政策、资金的支持,同时工业全面节水工作比较薄弱。下一步将完善行业管理体系、优化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大节水减污的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韩长赋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有很多可逆的地方,不同于其他污染,有办法、有信心解决这个问题。十三五期间,将采取五项措施,即:减量替代,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减量控害,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种养结合,大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五化并进,全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农膜污染。王毅表示,财政部下一步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住建部,包括行业协会对78号文落实情况到企业做一些深入调研,特别是垃圾回收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做出综合评估,并根据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更好地减少影响。
会议最后,汪洋总结,此次会议中提出的问题抓住了水污染治理的关键和要害,既反映了整个社会对水污染治理的重视和关心,也反映了委员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十分深刻,对促进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的改进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背景资料:
为全面了解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将分为4至5个小组,于今年5月至6月,分赴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8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现场内容摘要如下:
汪洋:国务院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
【问】辜胜阻:
今年我随陈昌智副委员长到长江经济带调研,我们十分忧虑长江流域的水安全。长江被污染源包围,受危化品威胁,沿岸有40多万家化工企业、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每年排向长江的污水300多亿吨,地下水的形势更加严峻。我的问题是,下一步国务院对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都有哪些措施和安排?
【答】汪洋:
执法检查报告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主要的问题,包括刚才辜胜阻委员提出的那些数据,都反映了我国水污染问题的现实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下一步在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源头,全力提升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人让水病”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财税、金融、价格政策时,充分体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水污染的防治水平。
二是抓治理,认真解决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将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要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方案,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化肥的利用效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要抓好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的集中治理,做好江河湖泊沿岸重金属、有机物等工业污染防治防控。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好城市的“黑臭水体”。另外,树立“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的生态流量。
三是抓改革,形成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近期正在组织编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以推动包括水污染防治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两个轮子一起转”。通过改革,我们将努力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的监测评估预警制度,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等要求。要健全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的体系,实现水污染防治空间精细化管理。建立水环境保护的议事协调机制,促进流域区域协作。继续优化整合现有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等配套法规。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抓保障,加强政策、科技、资金等全方位支撑。我们将继续加强水污染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推动水资源相关税费的改革,促进多元融资和第三方治理。推动水环境的补偿,研究建立补偿引导资金,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实施节水环保领跑者的激励政策。继续加强水污染治理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建立全面设点、全国联网、技术预警、依法追责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环境的监管能力。深化国际交流与务实合作,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技术手段和适用的法律制度,全面提高我国水污染的防治水平。
五是抓落实,健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要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将水环境质量的有关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