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余市制定印发了《新余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确定2015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比2014年度明显好转,PM10浓度比基准年下降1.5%,实现PM10年均浓度78.8微克/立方米目标值,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总天数80% 以上的。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市重点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脱硫脱硝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城区扬尘污染整治、加油站油气回收、餐饮业油烟整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等八类重点项目,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对燃煤锅炉按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清洁能源替代以及提标改造等措施对城区13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含薪柴、谷壳等非清洁能源)锅炉实施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全部淘汰2005 年底前注册运营的1353辆黄标车。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更新换代速度,鼓励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辆投入营运市场。加强黄标车限行区域划定和日常监管工作,对无标车和黄标车实行限行。严格机动车转入,做好转入车辆的环检工作。
开展工业脱硫脱硝治理。重点推进分电、新钢、分宜海螺11个项目脱硫脱硝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建成投运。强化已建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规范火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在线监控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确保企业脱硫脱硝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
开展工业烟粉尘治理。对列入环境保护部2015 年国家重点监控的4家企业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大力实施钢铁企业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除尘等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完成7 个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
开展城区扬尘防控。从7月份至12月对产生扬尘的建筑工地、拆迁作业、渣土清运、道路运输、工矿企业、物料堆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和环节进行整治,着力解决以PM10为主的大气污染问题,确保城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对城区内营业面积400㎡、 3个基准炉头以上的51家大中型餐饮业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餐厅餐馆和单位食堂)实施油烟治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安装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和有机废气达标排放。
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现状调查,掌握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产生行业和区域分布状况,建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管理档案,2015年完成2家储油库、23家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对全市28家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