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日前出台《危险废物处置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应急的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辖区内突发危险废物的重大环境事件(事故)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适用于威海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等环节。当出现危险废物扩散、流失等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处置时,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警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至市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经确认后,事发地的环保局(分局)应立即赶赴现场,应急分队的各组负责人及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等进行评估和判断,迅速向市环保局报告有关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启动预案。
其中,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危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环保局(分局)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危险废物应急分队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应急预案启动后,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4个级别。市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好现场处置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