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环保世纪行日前通报全省上半年工业脱硫脱硝情况,明确措施,深入推进工业废气治理。
“十二五”前4年,湖北省淘汰炼钢、电石、印染、化纤等14个落后产能行业188家企业,钢铁企业由2010年的116家整合到了27家,仍在进行进一步整合,水泥企业由过去的365家减少为151家。
统计数据显示,每年减少能源消耗折标准煤441.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3万吨、氮氧化物6.9万吨、二氧化碳1103万吨、烟尘4.2万吨。累计实现节约用能332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4.9万吨。
2015年上半年,全省大气污染物S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上半年同比下降33.3%;NO2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9%,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以能源消耗量同比下降7.2%。
截至目前,湖北省钢铁、建材、石化和火电等脱硫脱硝重点行业,大部分已建成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并投入运行。对没有按照国家规范经营条件要求开展脱硫脱硝技术改造、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行业准入规范审查。
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两亿元减排奖励资金,对上年度58个减排工做贡献较大的市县政府进行奖励。同时,今年以来,湖北环保系统不断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以奖补、惩罚双重手段并施,促进企业减排。
吕文艳要求,从强化减排责任落实、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4方面着手,确保2015年底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4年减少2%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