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历时15年修订,于2015年8月24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三审,不出意外,通过已成定局。“看了《大气法》报告难以入眠,真想大哭一场。为何影响到13亿民众生命安全的《大气法》,会被人操纵,我们又如何才能阻止这份“不是保障公众利益”的法律颁布?”8月25日,一参加过《大气法》修订草案起草的专家感叹,自己多么得渺小和无力。
立法博弈之深刻,利益纠葛之繁复,局外人很难懂得。不过,我们还记得满城口罩的穹顶之悲,我们亦难忘微信朋友圈里“阅兵蓝”下舒展自在的心旷神怡。赖以生存的大气,从来没有这么牵动人心。
始于1987年的《大气法》,先后两次作过修改。本次修改于2006年启动后,至今一拖再拖。拖沓的主因,是环境与发展之间的跷跷板效应。今天,在“美丽中国”的共识之下,我们有太多理由,期待它像《环保法》一样,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可是,现状似乎不太令人满意。“初稿起草快10年了,那时的技术和现在的技术水平完全不同,快十年的初稿如何适应现在和未来发展需要?”多位参加过初稿起草专家提出质疑,质疑针对两个层面:一是新法够不够“实在”?比如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质量管理之间,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诸多权责利的关系,应该是清晰而明确的。二是新法有没有“私货”?不能为了推销某种产品,就把落后标准与技术也囫囵地塞进去。从这些意义上说,相关部门起码欠奉一份科学而必要的说明。
其实在新《大气法》二审之后,不少业界人士就公开呼吁“延迟三审”、“回炉重造”或者“大改”。大多实名建议的专家说法,基本还是出于立法公心与修法初心的考虑。
大气污染防治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的难题。没有一部法律是完美无瑕的,但越是公共关切的立法与修法,越是要在公信程序上,有个清白正义的姿态。
专家的激愤之词,也许是值得商榷的。不过,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有个谦逊的姿态,来回应这些忧虑与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