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环保厅出台《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下达了2015年各设区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根据《方案》要求,泉州2015年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水平下降3.1%。
《方案》提出,各设区市城市要全面淘汰2005年之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2015年底前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无绿标车”。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和成果应用,除福州市应按时完成环保部下达的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之外,其他设区市应于2015年底启动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力争2016年底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及应用工作。
此外,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根据《方案》要求,泉州市有5个项目被列入2015年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源治理重点项目,分别是: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工程;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的1#、2#90平方米烧结机尾除尘器升级改造工程;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的1#、2#石灰窑炉顶布袋除尘器升级改造工程;
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的高浓度VOCs(挥发性有机物)通过RTO(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备)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低浓度VOCs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程;
晋江市卓越陶瓷工业有限公司等10家陶瓷企业在现有设施水淋除尘基础上新建静电除尘设施工程。
目前泉州市已超序时进度完成其中前4个重点治理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