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为整治高污染锅炉,推进燃料清洁化进程,减少煤炭使用和污染物排放,连日来,该局针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锅炉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据了解,《韶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污染物减量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业锅炉治理工程项目,被列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燃煤的锅炉必须淘汰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已到检验有限期的工业锅炉需要进行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完成并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目前,我市仍有3家企业的3台锅炉未按期完成改造,且锅炉已经超过检验期限仍在使用,市质监局依法对这3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