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利用水资源,全面推进节水工作,我市从现在开始至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约用水集中行动。通过开展节水行动,计划到2020年,节水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我市是资源性缺水城市,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效率不高问题并存。为此,我市积极做好“水”文章,一手抓开源,一手抓节流。创新治水思路,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完善节水机制、严格节水措施为抓手,着力强化节水政策支撑,创新节水管水体制,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提高用水效率,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逐步建立自律式节水机制和完善的节水管理机制。到2016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9.5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低到30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到12.3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2%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0.8%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4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低到23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到1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9.5%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海水入侵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工作中,我市突出重点,在城市及工业节水方面,从取水、用水、再生水利用、雨水回收、工业项目用水、特种用水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了细化考核方案;在农业和农村节水方面,对田间浇灌实行技术改造,在水价改革、节水推广、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强化节水宣传教育,让市民树立危机感、使命感,把节水当作自觉行动。
为确保节水行动扎实有效,我市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认识,确保集中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检查考核,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承担的节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分别实施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水和严肃问责。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切实增加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支持节水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在引黄入峡工程渠道沿线设置防护隔离网,实行封闭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节水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有关节水政策,强化取水许可、计划用水、产品用水定额、用水器具管理,加大对节水设施不落实、节水措施执行不到位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非法取水现象,对严重破坏节水设施、违反节水有关规定、扰乱用水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