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我国开始正式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对污染源信息进行公开。在这过去的7年多时间里,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有哪些变化?8月11日,一份在京发布的名为《120城市污染源环境公开(PITI)指数评价报告》(下称《报告》)给出了答案。这是自2009年以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连续第6年对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涉及全国120个城市,包括各直辖市和主要环保重点城市。
七年间:国内环境信息公开实现质的飞跃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马军回忆道,2008年度的第一次PITI评价发现各地环境信息公开程度十分有限,内容也不完整。到2011年度评价则显示我国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水平总体上持续提升,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已经基本确立。
而在2013年,《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实现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信息支持。陆续有地区开发了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公众公开重点污染源的实时排放数据——这开创了污染源信息实时公开的“先河”。“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其他国家像中国这样实时公开企业排放数据。”马军透露。
2014年,IPE和NRDC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已经使用4年的PITI标准进行修订。经过反复研讨和多次论证,形成新的PITI标准。新标准的评价项目包括环境监管信息、互动回应、企业排放数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等,新增在线监测信息实施公开、企业年度排放数据公开两项,对强化环境执法、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多个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对环境信息公开形成了新理念和新认识。评价机构通过调研还发现,对于山东、浙江等部分省市的环保部门,信息公开已经不仅限于达成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甚至已经超越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而是被看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合力推动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
政府、企业及NGO联动,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马军透露,PITI指数除了在促进公众了解环境信息意识的提升成效明显外,对政府环保部门、企业以及环保NGO行业发展也起到了推进作用。
在政府环保部门方面,《报告》显示,2012年PITI评价结果报告公布后,通过排名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答复、诉讼情况对比,申请量比较多的省市,如北京、上海、重庆和浙江,其PITI指数就偏高,而指数偏低的城市则申请量少。目前,环保部已建立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的动态调度平台。这一平台的建设,为汇总和实时发布全国自动监控企业的监测数据,提供了现实基础。
在对企业影响方面,马军表示,从2011年PITI评价发布后,当年就有218家企业对其污染问题及整改情况做出了说明。“这一进展显示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已经开始推动企业重新认识自己的环境责任,也昭示继续扩大环境信息公开,将有力地促进节能减排甚至是经济转型。
在对NGO的推进方面,湖南环保组织绿色潇湘是运用PITI评价体系开展了本省地级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评价的典范。“他们通过联合研究第一次勾勒出一个省份全部地级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这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消除环境信息公开的盲点,推进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公众监督,有借鉴意义。”马军表示。
未来借“互联网+”东风动环境信息公开推
马军认为,IT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大大降低了环境信息公开的门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实施5年来,中国环境信息公开已有一定基础,部分省市已进行了良好实践;美国、欧盟等主要工业化国家已经建立相应体系,有丰富的国际经验可借鉴。此外,IPE研发的“蔚蓝地图”APP也是进行在线监测、实时公布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方式,在今年的评价中,新媒体的应用也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报告》显示,污染源信息公开仍有提升空间,总体公开程度有待提高,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仅有13个省区市开展,企业排放数据公开及环评信息的有效公开依然是明显短板。此外,多数地区的官方微博还不能回应公众投诉举报,27个城市的环保政务微博账号因长期未更新而被网友称为“僵尸”微博。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表示,“地市级环保部门应该全部建立起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有条件的县环保部门,也应该建立起自己的网站、官微,并且真真实实活起来、火起来。同时,还要鼓励环保厅局长建立自己的微博、微信,最好实名。”
潘岳认为,环保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要做到重大问题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特别是对公众普遍担忧的PX、垃圾焚烧、核电问题,都要通过网络去讲清楚,说明白。
对此,《报告》建议各地环保部门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完善统一平台建设,利用新媒体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同时让企业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主体,共同扩展环境信息公开,服务于绿色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