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陕西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建设,近日,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有关项目开展申报工作。
记者获悉,2016年,陕西省将重点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工程、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项目、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城(镇)等。
按照规定,相关项目应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材料请在“陕西省建设网-“节能与科技栏目”-“省厅文件”中下载),申报应符合《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主体单位应首先向所在辖区内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再逐级上报。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应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筛选,审核通过后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网上申报须登录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进行,其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未入库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据了解,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5年9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陕西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项目申报情况,给予必要的指导。按照要求,申报过程应坚持规范操作,杜绝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其本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