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环保督查中心负责人指出,北京排水集团作为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特许经营企业,近年来在推进北京市污水处理、管网维护、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北京市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北京排水集团企业数量的扩张和运营业务的拓展,部分下属企业或项目环保管理不到位、超标排放、违规排污等问题时有发生。
环保部主办的《中国环境报》8月18日报道称,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17日会同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排)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环保部此次约谈北排重点谈及三个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为“污泥处置存在环境隐患”。污泥是指由污水处理过程所产生的泥状沉淀物质。约谈内容指出,北排旗下污水处理项目日产污泥量约2800吨(北京主城区污水处理职责均归北排),仅10%左右实现无害化处置,其余均采用干化或静态堆肥等临时性处置措施。
污水处理后,产生污泥;污水中原有的重金属、有机物、细菌、有害微生物等,大半留在污泥里,业界称之为“毒泥”;污水处理必有污泥处理。所以,发达国家城市把污泥处置看得与污水处理同等重要。
环保部约谈内容称,督察发现,北排所属的大兴区庞各庄污泥处置中心工艺设施简陋,厂区及周边恶臭明显;大兴区榆垡贾家屯静态堆肥项目污泥露天堆存,无遮盖和围挡措施;集团所属通州、大兴、房山、顺义等区县污泥堆肥项目,设施简陋,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根据《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环保约谈是指环保部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行政措施。
北排在污泥上长期违法违规,终被环保部约谈——尽管此次约谈未谈及北排污泥处置更严重的问题:大量偷倒于耕地。
两年前的2013年7月和8月,《财新周刊》(彼时为《新世纪》周刊)、财新网独家推出“污水白处理了”“北排的污泥谎言”等多篇调查报道,曝光北排京郊耕地、林地偷倒数量庞大的、未无害化处置的污泥。然而,北排之后继续其偷倒行为,2014年3月,《新世纪》周刊再次刊出“北排偷倒污泥再起底”。然而,据财新之后的调查了解,北排依旧没有停下其乱倒污泥行为。
此次北排被环保部约谈,不仅证实财新之前报道的正确,更证实其无害化处理污泥比例低于全国水平。堂堂首都,北排其行让人难以置信。
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北京日前污泥量约2800吨,年产污泥量即为102.2万吨,仅有10%被无害化处置,意味着90%即90万吨左右的污泥没有无害化处置。事实上,这90万吨污泥并非全部进入了环保部所指的“设施简陋”污泥堆肥厂,起码2013年和2014年两年,更大量的污泥是被直接倾倒在郊区耕地、林地或废弃地上的。
反过来问:不合格的污泥堆肥厂产出的污泥后产品或“肥料”仍然对环境有极大威胁,这些“肥料”哪里去了?
财新既往报道指出,污泥没有无害化处置,再次进入环境成为污染物,等于北京市没有处理污水。此事的根由在于,北京市财政部门未予解决污泥处置所涉的成本费用。
在污泥问题之外,环保部还点出北排存在的另两类问题。
一是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通州区次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老化,升级改造不及时,出水COD、氨氮、总磷等指标长期超标;延庆县康庄污水处理厂出水2015年1~3月每月有4天左右时间COD日均值超标;怀柔区京怀水务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出水总磷存在超标现象。另外,大兴区黄村污水处理厂、房山区城关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还存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设置不规范、擅自停用臭氧消毒装置等问题。
此外,北排对部分下属企业进水浓度偏高问题关注不够。由于不法企业偷排垃圾渗滤液,致使西二旗再生水厂进水浓度发生剧烈变化,进水COD平均浓度由330mg/L上升到1700mg/L,氨氮由57mg/L上升到300mg/L,总氮由74mg/L上升到335mg/L。这种情况未引起北京排水集团的足够重视。类似问题在北小河再生水厂、酒仙桥再生水厂、吴家村污水处理厂也不同程度存在,加大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困难。
环境监察局负责人指出,北排服务首都地区,使命重大,责任光荣,应严格标准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推进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环保部,并抄报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排负责人表示,北排要高度重视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企业管理责任,提升自身责任感。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约谈要求,形成问题防范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