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得到全面集中无害化处置,天水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并授权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收集、处置全市两区五县内具备收运条件的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截止2015年6月底,全市共有311家医疗机构与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处置协议,日处理医疗废物约为2.9吨。
为确保收运安全,收运工作采用专用密封车辆上门收集医疗废物,收运人员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按照收运操作规程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并与处置人员逐项核对无误后,交医废处置车间进行规范处置。处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技术,经高温蒸汽灭菌处置后的医疗废物通过破碎毁形后,经密闭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厂医疗废物倾倒专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置中产生的废水经消毒处理确保无污染后按要求排放。既做到综合利用,又做到废水达标排放。
由于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均为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每年需停产检修一次,检修期限为1—2周,严重影响医疗废物的及时处置。为了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尽快使全市医疗废弃物达到日产日清,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原有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设备和辅助设施不变的情况下,现计划增加应急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置锅一台,并与原有辅助设备配套运行,以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