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江苏将开展化工、有色行业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清理工作。
据了解,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十二五”以来建成投产的化工、有色行业涉及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
清理内容主要包括5方面,即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危险废物判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环评中危险废物错评、漏评,处置利用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措施是否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以及未严格落实的原因;建设项目运行中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危险废物交无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无环评手续、非法将危险废物作为副产品出售等,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其他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问题。
江苏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环评、污防、环监、固管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清理工作,要求各省辖市环保局在今年8月31日前,组织完成行政区内各级环保局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工作,并对清理情况进行抽查。江苏省环保厅将在9月10日前对全省清理结果进行抽查。
对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江苏将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统一纳入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核查处理。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低劣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环评机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