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项目建设、提升环境质量、改革体制机制等方面,山东省坚持把总量减排作为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推进项目建设,强化目标考核
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2015年重点减排项目共35个,已建成34个,在建1个
按照“目标、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控制思路,山东省编制实施了《2015年度山东省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市、县和重点减排项目。
据了解,今年山东省计划实施减排项目5081个,截至6月已建成4076个,项目完成率达80%。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2015年重点减排项目共35个,已建成34个,在建1个,项目完成率97%。
以燃煤机组为重点,加快脱硫脱硝步伐。今年以来,山东省共对423万千瓦燃煤机组实施了脱硫改造,1941万千瓦燃煤机组建成了脱硝设施。目前,全省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比已达86%,脱硝水泥产能占比已达95%。
以污水集中处理净化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山东省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座、村(社区)级污水处理设施94个,分别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05万吨/日和4.9万吨/日。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加快综合处理利用。今年以来,山东省新建有机肥厂16家,新增有机肥产能44万吨/年,建成了909个养殖场、养殖小区和专业户污染治理项目。同时,加快养殖结构调整,取缔关停了1026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水产养殖厂。
为强化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通报,将各市2014年度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报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并发各市书记、市长。同时强化减排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排名,强化减排指标的约束性。
提升环境质量,明确治理重点
对排查出的125个污水直排口逐一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治时限,整治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围绕“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目标,山东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对水质不稳定的重点河流断面进行全面诊断,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
为了持续强化重点流域治污,山东省努力做好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障工作,今年1月~5月调水干线COD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1.4%和44.8%,干线测点均达到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
在全面完成第一批253个污水直排口整治后,山东省今年启动了第二批城市(含县城)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125个污水直排口逐一挂牌督办,整治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目前已有一半以上直排口完成整治任务。
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委明确把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一期行动计划》,编制完成2015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今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此外,山东省还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在去年全省淘汰109.6万余辆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又淘汰了13.3万辆;对全省车用油品升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季通报制,对17市扬尘污染控制情况进行督察。
经过多方努力,今年山东省环境质量已经有了明显改善。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5月,全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6%、13.4%、22.5%、10.2%,“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12.3天。
改革体制机制,严格环境监管
把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按月公布设区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改善幅度排名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山东省还积极创新环境管理机制体制。
为有效调动各地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东省建立了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即以PM2.5、PM10、SO2、NO2等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把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山东省环保厅按月公布设区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改善幅度排名。为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做出正贡献(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财政向市级财政补偿;为全省空气质量做负贡献(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财政向省级财政补偿,生态补偿金每季度结算一次并向全社会公布。
在大力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过程中,山东省率先出台了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以奖代补”政策,华能白杨河电厂等5家电力企业的6台机组获省级1.4亿元奖补资金。此外,山东省还积极落实超低排放电价试点政策,实行超低排放电量奖励。
山东省还积极创新生态环境调查和执法工作机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大力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同时提升环保“行政执法、行政问责、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的工作模式,增强环境监管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