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数据显示,7月份,浙江省港口完成煤炭吞吐量1534.3万吨,同比减少6.1%;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286.8万吨,同比减少8.5%;内河港口完成247.5万吨,同比增长9.2%。
1-7月份,浙江省港口完成煤炭吞吐量10955.8万吨,同比减少13.1%;其中,沿海港口完成9355.7万吨,同比减少14.2%;内河港口完成1600.2万吨,同比增长5.9%。
浙江省在2013年彻底退出煤炭生产领域,结束产煤的历史。上世纪90年代,浙江省内共有97对矿井,年生产能力约300万吨。到2005年时,全省尚有证照齐全的矿井10对,年生产能力63万吨。2014年,浙江省原煤总产量为2.55亿吨,比去年同期3.54亿吨下降了27.9%。
2014年,浙江省煤炭调入总量为1.82亿吨,比上年下降26.6%。其中调入烟煤1.54亿吨,同比下降26.9%。从煤炭的来源地看(以供货方注册登记地作为统计标准),山西仍列各产煤省之首,全年购入量4842万吨,占调入总量的26.6%;其次是内蒙古占调入总量15.4%;第三是上海市占调入总量9.9%。
2014年,浙江省煤炭调出总量为10463万吨(指由本省经营企业销售到省外的数量),同比下降32.2%。其中,宁波地区企业调出量最多,约占55%,其次是杭州地区和省注册企业,分别占15%和12%,丽水地区企业购入的煤炭主要满足本地企业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