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日前召开。来自两岸可再生能源界的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开发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金融机构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自2009年海峡两岸建立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交流平台以来,两岸已共同举办6次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交流会议,促进了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界在多个领域产业融合,实现了合作模式常态化和机制化、合作领域多元化,有十多家台湾企业在内地投资设立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厂,并开展了技术标准联合研究和检测认证合作。
据悉,两岸可再生能源发展已取得很大成绩,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截至2014年年底,内地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亿千瓦,发电量达到1.3万亿千瓦时。在能源建设中,可再生能源正在超越化石能源,2014年,内地新增发电装机约1亿千瓦,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合计5300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的50%以上,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力量。为了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目标,必须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海峡两岸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方向一致,目标远大,思路明确,可再生能源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与会专家代表表示,两岸可再生能源在现实的合作中有较强的互补性,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推动两岸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两岸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融合发展。下一步将开展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创新,共同建立全球市场竞争优势。包括加强两岸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信贷、保险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两岸可再生能源金融合作平台。此外,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设想,以及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也将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界一致认为,两岸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应抓住机遇,推进全面合作。一是落实两岸可再生能源合作五年规划纲要,两岸工作组会同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分领域的工作小组,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合作活动;二是深化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合作,鼓励台湾企业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光伏“领跑者”计划,促进先进光伏产品研发和应用;三是推动两岸企业开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合作,设立海上风电机组联合制造企业,为两岸在海上风电开发中提供市场支持;四是开展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合作平台,鼓励台企参与内地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五是共同建立全球市场竞争优势,推进技术标准对接,加强光伏等领域国际标准的联合研究,提高在国际标准制定上的话语权,巩固和拓展双方在国际可再生能源市场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