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一致认为,常德市的城市节水工作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相关要求,基础扎实,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综合评分95.5分,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同意常德市通过全国节水型城市复查。”这是8月7日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总结会上考核组的发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57号)要求,8月6日至7日,由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组成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考核组对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在为期2天的复查工作中,考核组一行先后听取了我市关于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我市相关资料和原始台账,并就部分问题进行了座谈和询问;现场抽查了污水处理厂等10个节水点的用水节水情况。
考核组一致认为,我市自2011年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之后,节水管理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节水规划进一步完善,目标更明确;节水宣传到位,市民节水意识提高;节水亮点突出;水价改革稳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同时考核组对我市下一步节水工作提出了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强化计划用水指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逐步提高计划用水率;进一步拓展非常规水资源和再生水资源利用渠道;进一步加大节水专项资金投入。
据悉,2014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总量为8814万立方米(不含农业),同比降低了4.9%,其中工业用水量为2989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32%;居民生活用水量3698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42%;城市公共生活及其他用水量为2334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26%。2014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为7.1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14立方米,较上一考核年度(2010年)分别降低了8个和7个百分点;工业重复利用率达80.19%,较上一考核年度提高了2个百分点;工业废水100%达标排放,水环境质量100%达标;居民生活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我市主要节水指标领先全省,也远远优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