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加强我区大气及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环保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内蒙古共争取大气及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03亿元。
其中,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3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45亿元,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其它环保专项资金2800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黄河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乌梁素海环境保护与治理、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行业大气及水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2015年纳入中央支持的自治区传统村落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