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务院批复的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筹资方案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拨付中央水利资金250亿元,用于支持有关地区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中的29项续建或其他具备资金下达条件项目的建设。其中:重大农业节水工程2项112.53亿元、新建灌区工程8项42亿元、重大引调水工程2项22亿元、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17项73.47亿元。
财政部明确,此次拨付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年度建设内容执行,有关地区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日,按照国务院批复的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筹资方案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拨付中央水利资金250亿元,用于支持有关地区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中的29项续建或其他具备资金下达条件项目的建设。其中:重大农业节水工程2项112.53亿元、新建灌区工程8项42亿元、重大引调水工程2项22亿元、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17项73.47亿元。
财政部明确,此次拨付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年度建设内容执行,有关地区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