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近日,市水利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昆山市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的通知》,对我市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活动的目标要求、经费保障和时序进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经组织动员、综合评估,市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等3家机关列入我市2015年公共机构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计划。自活动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对照省级节水型单位考评标准,从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开展水平衡测试、强化节水日常管理、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开展节水宣传等方面入手,抓紧做好节水型单位创建各项工作,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创建申报材料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