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藏自治区政府委托,西藏自治区环保厅日前约谈了2014年度环境保护考核不合格的8个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
依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于2015年3月~4月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首次全面考核。
从考核情况看,各地(市)、县(区)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工作的底线、红线、高压线,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不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金山银山。特别是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以来,各地(市)、县(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认识不断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环境综合整治、资源开发环境监管等工作深入开展,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
约谈指出,由于西藏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差异较大,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程度不一,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县(区)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亟待加强。三是项目未批先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有待解决。四是环境保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约谈指出,自治区将落实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自治区政府已经对墨竹工卡县和那曲县下发了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通知,各地(市)行署(政府)也应参照做好相关挂牌督办工作。考核不合格的8个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