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金湖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呈现出井喷的发展态势。在建且计划2015年投运的光伏项目容量约为70兆瓦。远景在金湖地区规划建设光伏项目容量预计将近500兆瓦。随着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运,极大地丰富和改善了金湖地区电网的能源结构,使该县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全县最高用电负荷203.8兆瓦,成为江苏省首家光伏发电大于用电的县。
这些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金湖滩涂沼泽地区,上面光伏发电,下方鱼虾养殖,实现“渔光”和“农光”的互补,不占农田,还成为旅游观光一景。随着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运,丰富和改善了金湖地区电网的能源结构,同时大幅度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
光伏发电已成为国家新能源政策重点扶持对象。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在增值税方面,对光伏电站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光伏电站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即在其投产的第1至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至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测算,今后,太阳能光伏电站将成为拉动金湖经济社会效益综合发展的又一架“马车”。在前期投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完后,每年可创税收近亿元。
金湖县国税局为“助跑”光伏发电行业发展,已抽选熟悉光伏发电税源管理的干部担任专职税收联络员,主动帮助光伏电站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等涉税事项,确保税收“福利”真正惠及所有光伏发电企业。同时,上门辅导企业如何用足、用好洁净能源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其财务负责人及时准确掌握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栏目填写方法和办税程序,并建立了跟踪问效、信息反馈、事后评估等机制。
“从长远来看,充分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助力生态环保型企业快速发展,创造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远胜追求一时的税收效益。”县国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凌太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