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7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今年将要有变动了。江苏日前对外称,今年出台新的污水处理费指导性意见,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日前有媒体人士获悉,今年江苏就将研究出台污水处理费指导性意见,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体系,这意味着江苏在2008年制定的污水处理费今年就要调整了。
如今江苏污水处理费标准还是2008年太湖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制定的,苏南地区按每吨1.3元—1.6元的区间执行,苏中苏北是在1元—1.2元之间,南京实行的就是1.42元,已保持7年未变。今年江苏会出台新的污水处理费指导性意见,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目前,南京市居民用水三个阶梯的价格分别为每吨3.1元、3.81元和4.52元。例如在第一档3.1元的水价中,除了1.42元的基本水价(供水价格),还有三项附加费,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6分钱,污水处理费1.42元,水资源费0.2元(含南水北调基金0.07元)。新的污水处理费指导性意见出台后,各地也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对污水处理费实施调整。
此前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年底前,要求各市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尽管南京等地已经实行了阶梯水价,但阶梯水价三级阶梯价格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1:1.5:3的要求,目前江苏仅有无锡、宿迁两个城市,已经按要求建立了符合规定的民用阶梯水价制度,这意味着大量的省内其他城市都需要在下半年召开听证会。
徐州日前也公布了水价的听证方案,该市第一阶梯价格并没有变化,仍维持在每吨2.97元,但是第一阶梯的用量大幅度缩小,每月基本用水量从18吨减少到15吨。
目前南京的第一阶梯水量覆盖到了95%左右的家庭。而按国家的新要求,第一阶梯是覆盖80%的家庭,而第二阶梯被定在了95%的家庭,这也意味着南京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用水量都有可能要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