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企业自愿承担节能社会责任的公心,滨海新区“节能之星”评选活动的愿景正在成真。继2014年11家企业摘得“节能之星”称号之后,2015年已有一批企业表达了参与活动评选的热切之情。作为新区在节能机制上的一项重要创新,新区“节能之星”评选活动,推动新区企业实现了节能工作从“让我做”到“我要做”的重要转变。
记者从区工信委了解到,这项活动中,申报企业将与评选办公室签署《争创“节能之星”节能自愿协议》,并在协议中列出将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的情况。在实施评选工作的过程中,专家团队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跟踪、诊断、指导。最终,专家组将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并打分。依据得分,评定从三星到五星不等的星级,同时可获节能资金20万元、30万元、40万元。
区工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和此前新区开展的一系列节能工作不同,此次活动重在激励企业自愿承担节能社会责任,通过政策手段实现企业节能由“让我做”到“我要做”的关键转变。今年年初公布的首批“节能之星”获选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37项,预计实现节能量9万吨标准煤。同时,推动企业将改造重点从“硬件”转移到“软件”,将管理节能放在首要位置。在参与活动的企业看来,这项活动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企业带来效益,也提升了企业形象。
下一步,新区将进一步完善“节能之星”评价规范,将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纳入评选范围,扩大影响,提升企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