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保障环境安全,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按照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统一部署,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举,大力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因攀枝花市钒钛磁铁矿高含硫量特性,以此作为原料的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公司炼铁厂烧结机历来是全市SO2排放大户,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较大影响,多年来,环保部门和企业为治理污染做了大量工作。但炼铁厂2号烧结机由于原离子液脱硫工艺局限,SO2排放浓度已不能达到2015年1月1日起新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向企业提出了实施深度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要求。为确保治理工作圆满完成,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主要开展了几方面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严格执法,立案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向企业施加压力,提高企业治污动力;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第三方治污。一是借鉴炼铁厂1号和6号烧结机成功治污经验,多次向企业建议2号烧结机仍然采用第三方治污模式,避免再走弯路。最终炼铁厂2号烧结机脱硫系统改造采取BOO模式,仍然由第三方攀枝花市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维;二是切实强化治理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执法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既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务必做到责任、时间、投入、措施四个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均严肃指出,并以环境监察记录、限期整改决定等形式书面要求整改,强力推动治污工作;三是热情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主要发挥环保部门优势,为治理工作从信息、技术、法律等方面提供最大的服务支持。
目前,攀钢集团钢钒公司炼铁厂1号、2号、6号烧结机脱硫设施升级整治工作全部结束,均由第三方攀枝花市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维。总体来看,第三方治污取得了成功,二氧化硫基本做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且创造了三赢局面,对排污者来说节省了时间、精力和治污成本,对环保来说较为规范的三方治污极大提升了企业治污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对第三方来说治污有“钱景”且能“变废为宝”。为攀枝花市积极探索第三方治理污染模式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