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河北省邯郸市环保局获悉,今年邯郸市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80家重点企业年内要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293.15K 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10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甲烷),简称VOCs。挥发性有机物来源主要有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工业源主要是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或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油烟排放、服装干洗等;移动源有车船等交通工具以及非道路发动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在一定条件下与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形成光化学烟雾,还可以与大气中的自由基反应,形成二次气溶胶,是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的重要前体物。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是有效控制城市灰霾及光化学污染、降低臭氧和PM2.5浓度的关键。随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治理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将逐步成为我市今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