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前20”(以下称“排污榜”)公布了神华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平台数据平均超排近9倍,位列榜首。报道当天,郭家湾电厂相关负责人便向项目小组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文章所报道的超标机组正处于停运状态。
陕西省环保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企业在监测平台的未监测原因一栏公开2号机组的停运情况,理应可以避免外界的误解。
排污榜是项目小组实时收集28个省级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对外公开的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通过比对A股上市公司分、子、控企业数据信息后得出的排名,主要考虑了企业在线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中超标天数和平均超标倍数的因素。上期榜单公布的郭家湾电厂烟尘平均超排近9倍的结论便基于此。
报道当天,郭家湾电厂相关负责人便向项目小组提出异议,认为报道与事实不符,因为文章所报道的超标机组正处于停运状态。
项目小组经查看当地环保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证实了该厂2号机组(报道所称超标排放机组)从6月13日至今一直处于停运状态。
据介绍,郭家湾电厂自环保竣工验收后,烟尘一直达标排放,且远低于陕西省环保厅下达的排放量。201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全年计划的47%(26亿度),烟尘排放量占全年排放量的21%(395.2吨)。国家环保部历次减排核查,也都受到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在电厂提供另一份说明文件中,项目小组获知该厂两台机组共用一个烟囱,中间没有隔离挡板,烟道之间有串气现象。而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也称“省控平台”)数据来自CEMS系统(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数采仪,机组停运及异常数据未剔除,所以出现超标的现象。
据了解,陕西省环保厅有两个在线数据监控平台:一个国控平台,一个省控平台。现在环保部门监控的数据都是以国控平台数据为准,电厂7月13日~19日在国控平台数据完全正常。
这一说法得到了陕西省环保厅监察处工作人员的证实。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实时自动监测数据,企业应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企业在监测平台的未监测原因一栏公开2号机组的停运情况,理应可以避免外界的误解。
项目小组分析师称,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对外公开的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是社会各界对企业环境表现最客观和直接的获知途径。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自搭建以来,系统、及时向公众公开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为公众监督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鉴于停机等异常数据需更全面指标信息佐以判断,建议该平台能进一步完善,完整向公众公开机组运行情况等信息,便于公众监督。
今日,新一期排污榜发布。除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以外,其它多为屡屡在榜企业。排污榜项目组负责人建议,随着全民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可以通过积极对外沟通和披露的方式,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降低环境管理风险。
研究说明:本表数据根据截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上市公司关联方即上市公司分、子、控企业的在线数据监测结果获得。
超标是指根据环保部门实时在线数据排放物浓度值大于该排放物浓度标准,则定义为该时段该排放物超标。超标日是指根据实际工况,对该企业生产日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发生3次超标排放情况,且当日平均超标倍数>0记为该企业所属排口超标日。超标倍数是指根据实时在线数据,超标倍数=排放物浓度值/排放物浓度标准×100%-1。平均超标倍数=(∑该企业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日均超标倍数)/(∑该企业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超标日数)。环境风险指数=50×超标日期/7+50×(当平均超标倍数大于2时取2,废水按照1.5倍标准计算,其他情况按日平均超标倍数计算)/(2,废水按照1.5倍标准计算)。
关于企业排放标准的免责声明
一、本榜单中所涉及的企业排放标准取自各环保部门公开的企业自行监测在线平台,对因原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
二、因部分企业废气、废水排放口未标明标准限值,或标注的标准限值错误,参照如下资料,修订了相关企业废气、废水排放口的排放标准:
1.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2.企业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3.企业所属行业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4.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当地环保厅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
6.《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2013年》;
7.《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2014年》;
8.根据现有关于该企业锅炉的投运年份、锅炉类型的介绍等。
三、读者若发现相关数据和信息与环保部门或者企业自身公示内容不一致的,可致电【010-84448189】,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调整相关数据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