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绍兴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市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预 申报了交通运输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区域性试点城市,三月份提交上报了相关的预申报材料,四月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对预申报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区 域性试点的城市进行了评选,拟选绍兴市等4个城市(湖州、嘉兴、舟山市)作为首批区域性试点城市的申报单位。
交通运输部调整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优先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区域性项 目。市局积极参与本次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区域性试点,争取部、省级范围更广、内容更多、资金更大的支持,有助于全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战略与规 划的制定,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也符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的要求。